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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假象?可分解塑膠掩埋5個月 依舊完好強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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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油化專利核心技術

替代燃燒、掩埋塑料廢物和處理造成的污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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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假象?可分解塑膠掩埋5個月 依舊完好強韌

環保署限塑政策今年邁入第廿年,標榜「可堆肥分解、天然材質」的可分解塑膠,逐漸在零售通路取代一般塑膠,但本報與綠色和平組織合作的實驗發現,歷五個月掩埋和自然曝曬的可分解塑膠,仍完好強韌,塑膠袋裝水也不會破,是否「可分解」令人存疑。

沒有回收管道 沒堆肥機會

本報也發現國內垃圾幾乎百分百焚化處理,可分解塑膠幾無堆肥分解的機會,政府也未建立專用回收管道,可分解和一般塑膠容器混合回收,造成回收塑膠無法再利用,成為循環經濟的斷點,讓民眾大嘆「真心換絕情」。

賣場的生鮮托盤、蛋盒等,紛紛改用聚乳酸塑膠PLA,部分冷飲杯底部也有編號「七」PLA的材質標示。一般認為PLA原料取自農作物,所以更環保,讓不少企業埋單,但本報的實驗顛覆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。

宣稱陽光分解 但裝水不漏

本報與綠色和平三月底從市面取得PLA蛋盒、冷飲杯、番茄盒埋進泡水的土壤裡,也把宣稱陽光下可分解的塑膠袋,棄置在實驗箱上方,近五個月後只有冷飲杯裂了兩處,其餘都完好,強韌程度都可再利用,塑膠袋裝水也不會漏。這只塑膠袋標註「氧化生物分解塑膠袋,每使用一公斤能為地球減少○點二○六噸碳足跡」。

綠色和平推廣主任李芳怡指出,歷經烈日加大雨的考驗,PLA的「可自然分解」令人失望,關鍵在於生產者和政府都沒說清楚PLA分解的條件,以致企業、消費者都對「可分解比較環保」信以為真。

彰化徐小姐說,透明塑膠飲料杯看起來都一樣,通常都丟到塑膠類容器回收,「沒想到原來這樣做是錯的」。台北蔣太太知道不少蛋盒都用PLA可分解材質,但「市政府的回收車沒要我們分這一類!」

歸類在第七號 沒辦法再製

實地追蹤北市回收塑膠容器流向,回收商靠機器分篩塑膠、鐵鋁等材質,但挑不出PLA這一項,「真的要挑必須靠人工啦,但哪有那個美國時間?」回收商說。

「PLA的確是個大麻煩!」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,PLA容器外觀和一般塑膠無異,被歸類在第七號「其他類」,這一類包含多種塑膠材質,民眾多數搞不清楚。桃園、彰化的處理廠不斷反映回收塑膠被摻入的PLA破壞純度,無法再製成原本的PE、PP等塑料,只能報廢當成燃料。

雲林縣環保局也表示,PLA要堆肥須先處理成粉末,且要獨立回收,但清潔隊員已無人力和時間進一步做細分類,PLA的回收機制等於零。塑膠業者也說,被PLA混到的塑膠再製時,表面塑料會剝離,「成品全報銷,不知要找誰賠」。

不掩埋就焚化 未必較環保

「PLA做堆肥是喊假的。」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說,台灣的堆肥空間裝廚餘都不夠用了,怎有餘力處理PLA?不能掩埋的PLA就是去焚化爐,怎麼可能比較環保?

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教授陳志成說,天然成分的PLA製品難在自然環境下分解,須採工業堆肥,亦即攝氏五十五度以上、濕度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等特定條件下,才能在六至十二周分解。